正当国内各B2B网站还在为2006年B2B市场规模突破10000亿人民币,2007年有望达到16900亿的规模而欢呼雀跃时,一些潜伏很久的隐患也逐渐浮出水面,给正在兴头上的B2B网站浇了一盆冷水,先是用户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投诉B2B网站收费不透明、涉嫌霸王条款,随后某著名B2B网站的渠道又因为利益纠纷联手倒戈……一时间,B2B电子商务这个中国乃至全球互联网业最有发展前途的行业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霸王条款引起众怒 收费模式饱受质疑
“B2B行业有太多的霸王条款,这不仅仅是对用户利益的不公,更会为整个B2B行业的发展埋下隐患”,资深电子商务分析师李强对B2B行业的一些“潜规则”毫不留情,“诚信问题、收费模式、增值服务、人性化产品这些都是用户最关注的问题,尤其是收费制度的不透明饱受诟病,已经被公认为是B2B行业发展的短板”。
业内人士透露,此前B2B行业常见的收费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年费制度,企业在向B2B网站缴纳规定的年费后,可以享受网站所提供的各种资讯信息,这也是B2B网站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年费制能确保B2B网站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博士告诉记者, B2B网站的一些“强制性消费”和“不透明”措施损害了企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企业和B2B运营商的合作中完全处于弱势。
“按需消费”浮出水面 用户利益得到保护
“在对B2B用户的收费问题创新上,我们从2003年9月就在业内第一次提出‘按需付费’模式,让用户可以根据自身企业和产品的特点来决定投入的额度和时间,经过三年多的应用经营了三年多的业务模式,而采用更科学、合理的“按需消费”模式。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代表一辈子都只吃螃蟹了,我们需要发现和探索更多有利于B2B发展的模式,而不能躺在成绩上睡大觉。‘按需消费’更强调了用户付费的主动性,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更好的服务,付费与否在于用户本身,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区别,但是主动权已经发生质的变化,其核心在于‘按需消费’让B2B服务更贴近用户”,尹维安对竞争对手提出的“文字游戏”一说给予反击,“万国商业网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万的活跃商家中抽样调查,从用户的实际要求和利益需求角度出发,坚信按需消费模式才是未来B2B行业的大势所趋。这使得客户的每一分钱都花的值得,都是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决定,也从本质上杜绝了B2B网站为了更多利益而设下的一些不必要的消费陷阱”。
对“按需消费”挑战B2B创新和改变代表了B2B发展的一个趋势——以用户的亲身体验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随着互联网进入Web2.0时代,B2B电子商务的“升级换代”一触即发,如何维护中国3000万家中小企业的切身利益,并满足海内外商家对中国商品的庞大需求是整个B2B行业发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