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者告超星案延期开庭
www.weamax.com 2007年06月09日 09:30 新京报
昨日,本应开庭的社科院研究员吴锐、刘宝才诉“超星数字图书网侵权案”(本报6月6日曾有报道)延迟了开庭日期。
原告吴锐称,被告超星方要求法院鉴定其提供的“吴锐授权书”,因此开庭需再等法院通知。而这一案件却引发出对整个数字图书馆行业的思考。
超星:吴锐夸大事实
6月6日,本报曾报道,社科院研究员吴锐、刘宝才以“超星”在未经作者授权情况下,提供其著作《文史英华·诸子卷》一书付费下载为由,状告“超星”侵权。海淀区人民法院原定此案6月8日开庭。
昨日,吴锐与超星方告诉记者,此案将延迟开庭。吴锐称是被告超星方在临开庭前要求对“吴锐授权书”进行司法鉴定,因此新的开庭时间还在等法院通知。
昨日,超星公司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此案的细节声明。在该声明中,超星首先强调吴锐是其合法授权作者,曾于2003年1月14日与超星签订授权合同。超星还认为,吴锐对媒体所说的“涉及400余位学者的中国最大网络盗版诉讼”中的“400余学者”是“明显夸大”。
对于有媒体曾报道的“超星授权作者只有15%—20%是真实的”,超星认为这篇文章受竞争对手操纵,与客观事实不符。“事实上,超星签订的30万作者授权中,绝大多数是专有授权”,超星在声明里这样说。
此外,由于读者购买的读书卡上印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制”字样,因此有人认为“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和超星有合作”。超星在声明中针对此表示,国家版权局曾经发过一份正式文件,如果作品使用者找不到作者,可以将版权使用费交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集体代理,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向作者转付稿酬。于是,超星曾将一笔资金转付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目的是当作者在找不到超星的情况下,可以找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取稿酬,这就是所谓“合作”。后来国家版权局废止了该文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也向超星退付了该笔稿酬,合作终止。
吴锐:超星已删除我的文章
对于超星质疑吴锐所说的“400余位学者”这一数字,吴锐说:“这些人是谁我还不能公布,现在超星已经把我的文章都删除了,如果我公布了名单,他们会把这些作者的文章也删除。”吴锐表示,这些作者中有外地的、台湾的、香港的,还有一些在日本、美国居住的学者也在打听相关事宜。
吴锐在案件诉讼中对超星的索赔要求是千字百元。吴锐强调,将此类案件走向诉讼不是为了将超星怎样,而是解决行业内的一些问题,比如方正、书生、中文在线等网站同样面临这样的起诉,没有一家能避免版权问题。“我希望国家可以放开政策,作者们能够成为版权主动所有者。比如以后我们可以直接和这些数字阅读网站签约,直接出版电子书,一个作者有不同的版权,我们自己去决定授权。”吴锐说,自己这边也只是一面之词,应该发动各方面的人,大家一起去思考,这个产业应该如何往前走。
■版权中心释疑
“数字图书馆版权都有问题”
国家版权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数字图书馆涉及海量作品,其版权问题是世界范围的难题。该负责人说,“现在国内没有哪个数字图书馆没有一点问题”。
对此,这名负责人说,国外一般会成立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管。这个第三方可以把作者集中,然后数字图书馆再来通过该机构和作者签约。作者在发现侵权时,也可以由该机构代为处理。但是国内目前成立的这种机构,类似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都行使这样的权利,但是也都是以内容和行业来划分,并没有以某种权利来划分。
目前,数字图书馆在国内的使用者越来越多,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和科研人员。一位大学生告诉记者,之所以愿意用这些产品,因为在网上可以集中下载关注领域的图书和材料,不用再搜索或花更多的钱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