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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之父Cerf:互联网应坚持开放标准
www.weamax.com 2007年03月04日 09:10 张岚
    被誉为互联网之父的Vinton Cerf博士日前在中国表示,互联网应该采用开放性的标准,没有任何的限制条件,没有任何的专利限制,各方都能实施的开放性标准。

  Vinton Cerf强调,如果对于一些需要通用的软件标准或者是协议进行专有保护的话,会抑制创新。他认为,对于厂商所坚持的对某种标准和技术技术拥有专有权的权力要求,对于一个协议提出了专有权力要求的话,就会妨碍互操作性,因为作为一个协议是应该能够在所有地方都实现标准化的。

  作为TCP/IP协议的联合发明者,Vinton Cerf说,当他在设计互联网以及在设计IP的时候,并没有提出任何专利权的要求。如果有人试图对一种标准进行自身的保护、控制,或者是去拥有的话,这样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国际标准。

上一篇文章: 代表委员互联网上忙开博客 议案提案有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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