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出通报 严查非法网络电视台
www.weamax.com 2007年01月10日 06:30 计算机世界
广电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有关情况的通报》。
据介绍,最近仅在北京市就发现有所谓“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www.ccnettv.com)、“中国国际传媒网络电视台”(www.cimn.tv)、“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www.ccentv.com/www.ccentv.tv)等多个“网络电视台”。
通报指出,这些非法“网络电视台”中,有的擅自在互联网上从事包括频道播出、自办新闻节目等在内的视听节目传播活动; 有的公然在各地设立分台和记者站; 有的公开参加各种媒体活动,以电视台的名义在刊物上发布消息; 还有的甚至伪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以此四处招商引资。
通报称,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应按规定,“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按照《关于印发〈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应“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注销该网站的经营许可,断开其互联网络接入服务,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