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在网络视频大潮中获胜?我不敢预测,但用点排除法,还是能看出,谁一定不会胜出。
UUsee、Mysee、新传等辈,他们所依赖的网络直播与点播,还会有市场吗?市场存在,但内容不是你的,机顶盒与你无关,电视机你也控制不了。马上开始挣钱了,但挣钱的绝不是这些网站,而是传统电信、传统媒体。所以啊,你们活不到那一天,不可能成为获胜者!因为你们“十三不靠”,别人也可以利用你,也可以不理你。
Youtube被Google高价收购,让人羡慕不已。国内多个从事视频分享、音视频下载、网络直播、网络点播等业务的公司相继对外发布融资成功的消息,似乎让人感到网络视频的春天真的已经来临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殊不知,有多少饿着肚子正在拿凉水充饥的新视频时代的“小老板”们,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穷其家产耕种的那块一亩三分“视频地”,刚刚长出的小苗即将枯萎。
政府出手严打,传统媒体视版权如金,老外也加入进来,拿版权开刀。如果真的把传统媒体具有版权的内容摘去,如今活在世上的视频类网站,还能有几个值得一看呢?如果政府真的严格按规章办事,目前混得还算“牛”的视频类网站,又有谁可以拿到许可证呢?
如果我们从互联网发展的历史看,每次技术拉动的创新,人们都无法阻挡,无论是强势政府,还是机构,谁都没有能力去挡住互联网发展的大潮。互联网的视频时代的确已经来临。但谁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宠儿,至今还无人知晓,还是一个谜。
纵观国内的视频类网站,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网络直播和点播类;二是视频分享类;三是下载类。
按本人在《再谈互联网商业模式》一文中提出的观点,网络直播和点播类是一种典型的“数据”形态,是以内容为主、技术为辅的一种服务模式。很显然,此类网站如果无法整合到优质的视频内容,那就无法生存下去。视频分享类网站是一种被冠以“2.0”帽子的典型“空间”形态。谈到“空间”服务形态,无外乎两类赢利模式,一是靠出卖或出租空间获利,目前在国内还无法被网民所接受;二是让网民上传内容,以量来聚集眼球,通过页面广告和贴片广告来获利。还有一种模式就是通过代理销售网民内容去获利。这种模式面临的痛苦就是—网民为什么要上传属于自己的内容?如何激励成为最为重要的问题。下载类网站也可分为两类:一是以技术为主、内容为辅,只为网民提供下载工具,要么通过“流氓”式的推送广告获取广告收入,要么通过给内容提供商提供下载工具而获取租金;二是以内容为主、工具为辅,通过与内容提供商合作,以内容销售代理业务获取利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技术是重要的,但容易沦为附属品,除非你拥有颠覆性的独门绝技。相比技术而言,内容更为要紧。毕竟,我们要看的是内容,而不是技术。那么,内容将从何处来?我一直认为,正如播客一样,依旧会形成“专业带动业余、精英带动草根”的格局。传统电视台、广播电台及专业内容制作机构的内容在近一段时期依然会是主流,网民上载的内容只能是这些专业内容的有效补充。
有了内容,才能谈到如何有效传播。
无论什么样的内容,基于互联网的传播就这么两类:一是直播和点播,二是下载。在三网合一还不够完善的时候,下载会成为主流,甚至会占据半数以上的市场。直播和点播的市场巨变,会发生在传统电视和互联网的无缝结合之时(IPTV是具有这个能力的)。当我们可以在高清晰电视上随意点播电视台和互联网的各类视频内容时,基于互联网的直播和点播才会真正发展起来。
下载则完全不同,无论在现在,还是未来,它总会占据半壁江山。原因很简单,下载是最利于移动观看的。利用晚上或休息的时间,把一些我们需要的视频内容下载到手机或移动终端(如iPod、MP4等)上,就可以做到随时随地观看。
如果认同上述的判断,那么,我们再看看今天还存活的网络直播和点播类网站。UUsee、Mysee、新传等辈,他们所依赖的网络直播与点播,还会有市场吗?市场存在,但内容不是你的,机顶盒与你无关,电视机你也控制不了。马上开始挣钱了,但挣钱的绝不是这些网站,而是传统电信、传统媒体。所以啊,你们活不到那一天,不可能成为获胜者!因为你们“十三不靠”,别人也可以利用你,也可以不理你。
视频分享类网站,只要你不传播色情暴力,不传播有害的政治内容、不侵犯版权,只做“空间”租用,只提供工具,还不会被杀,还能继续活着。但要活得好,恐怕还要搭上传统电视台或专业制作机构的合作关系。否则,你就只能动企业视频的脑筋。
下载类网站,我本人一直看好。因为他进退自如,既可以成为传统电视台和其他内容提供商的技术和平台合作者,也可以单纯依靠便捷好用的下载工具挣钱。
谁将在网络视频大潮中获胜?我不敢预测,但用点排除法,还是能看出,谁一定不会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