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浪、搜狐两家的广告总收入约为中央电视台的20%,五年前该比例仅为5%。同时,与传统媒体不同,数字媒体广告呈现“赢家通吃”的局面:分众传媒在商业楼宇广告市场占95%的份额,新浪、搜狐则占据互联网品牌广告40%至50%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