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媒体概念及特征的个人看法
www.weamax.com 2007年04月02日 00:19 艾瑞网专家 魏武挥
在我昨日的日志“新媒体与伪民主”中,jenny问我:什么是新媒体?这个问题看似非常简单,但着实让我犹豫了一回。事实上,以我孤陋寡闻的阅读容量,我的确没有发现合适的定义,虽然也有些人下过。在我看来,给新媒体下定义非常困难,本篇日志不打算完成这个目的。我只是想简单地罗列一下新媒体的特征(也就是研究方法中所提及的指标/属性)。至于定义的事情,放在以后再做吧。
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书籍,显然算不上新媒体。虽然它们也在向这一部分拓展。但是,除此之外,似乎很多东西都可以往里装。比如有人说手机是一种新媒体,也有人说分众的液晶广告算一种新媒体。互联网,当仁不让,更算一种新媒体。在这些新媒体的讨论中,论者们似乎有意无意地(也包括我自己)在不断地重复使用着这样三个概念:新媒体、web2.0,以及数字时代。但很明显,这三者是略有区别的。我这里只想说说新媒体的特征。
我盘算了一天,大致得出如下三个特征。
其一,互动性。这是无需多废口舌的。因此,手机是一种新媒体。由用户主动发送一条索要信息的记录,然后再由另外一方(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一个组织)向其反馈一条信息。互动性还包含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用户可以自由退出。分众这种霸王式地且不请自入便侵犯人的私密空间的广告形式,当然被排除在新媒体之外。互动性使得在公共领域中的传播不仅有大众传播的性质,还有人际传播的特征。
其二,数字化。在题为“新媒体的新字,便是霸权,前无古人的霸权”的日志中,我讨论过这个维度。数字化的内容,使得内容本身得以更广阔地实现“范围经济”,即以很多种不同形式呈现。
其三,个人化。传统媒体,在面对每个受者之时,都是一样的。比如,同一台节目,或者,同一张报纸。但是,新媒体不然。同样一个域名的网站,用户面对的界面和内容可能不同。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用户定制;二是传者(也就是网站)根据用户的操作习惯,通过类似cookies技术,给予不同的内容呈现。这两个原因其实根子上,还是受者与传者互动的结果。试想从来没有留下阅读痕迹的用户,怎么会被网站判断出他希望读什么?
这三个特点,数字化是本质,互动是表现形式,个人化则是一种延展。不过,大体上,还是有利有弊。第一个特点决定了受众不再是沉默的受众;第二个特点导致媒体集团化加剧;而第三个特点,正如那篇新媒体与伪民主所谈及的,未必就是纯粹的一件好事。
不过,新媒体也不是那么令人悲观。至少,这三个特点之间是互相牵制的。比如,互动性和数字化。
数字化的确让媒体有集中的趋势。因为同样一份内容可以以不同形式表现,那么内容制作的门槛会提高。有钱的企业会对内容精心制作,然后以不同形式表现而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这样的话,小规模的内容制作公司是难以匹敌的。web2.0(其实这个概念应该从属于新媒体的一部分)公司大部分的命运是被收购,就是这个道理。媒体越来越集中的话,对于社会言,未必是一种进步的趋势。
不过,互动性在削弱这种集中趋势。因为受众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在巨石般的媒体集团下,总会有那么多沙粒似的个人声音。比如说这位很有志气的仁兄,相对而言,公司被收购是容易的,人被收购则谈何容易!
不过,我从来不认为,新媒体会让所有草根站起来(这里面还有一个动态的数字鸿沟问题)。更确切地说,我从来不认为,草根和精英是两个阵营。其实,同一个人,可以既是草根,也是精英。但是,新媒体的确让更多草根有变成某一方面的精英的可能。但是,权利和义务从来是对双生子。草根精英化的同时,他们也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事实上,想要深入论及“新媒体”,不进行大众文化的研究是不可能的。我自问浅薄,在大众文化的取向上,至今没有得出自我的结论。至少在今天,我的认识,也仅仅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