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信息,陈健采取网络“黑客”手段,非法复制了《征途》网络游戏服务器端和验证端程序。
窃取《征途》游戏相关信息之后,陈健同其他两名同伙石遵凯、宋钧分工合作,由陈健架设并维护《征途》私服,由其他二人负责销售,截至案发,三人至少非法获利人民币5.9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计算机软件并予以发行,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巨人网络表示,相关案件被告的获罪入狱也显示了巨人网络对抗私服的决心。目前,巨人网络已建立遍布全国的打击私服网络。通过大力打击,《征途》私服的平均寿命不到一周,很多私服业主损失惨重。
| 同类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