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财产的确认。最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同意调解,该公司赠予谭红4亿游戏金币,谭红自己承担诉讼费。
账号被封玩家状告网络运营商
今年30岁的谭红在成华区经营一家网吧。从2003年成都某网络技术公司运营一款成都本土的棋牌游戏之初,她就成为了忠实玩家。针对不同级别的玩家,该游戏实行游戏金币制度。谭红丈夫杨雨(化名)告诉记者:为了防止账号被盗后游戏金币丢失,妻子先后开了15个ID账号,通过网游中的“金币银行”来分别存放游戏金币。
2月24日,谭红发现自己的15个账号的金币全部显示为零,旁边写有“被封锁”。据她粗略估算,15个游戏账号共计约12.56114960亿游戏金币。“第二天,我到他们公司解决此事,工作人员却说这些金币是‘刷’出来的。”
谭红说,自己购买游戏币投入的资金,至今留有充值记录的都有约5万元人民币,在游戏中也并未违反《用户公司的服务器被黑客侵入,盗取了大量的游戏金币。“黑客‘刷’出多余的游戏金币并私下和玩家进行交易。”胡经理表示,此事他们已经向成都市网监处报了案。
6月4日、5日,在成都市国力公证处的监督下,该公司将2月22—24日封锁的账号进行了统一的解封。“账号内的游戏金币也原封不动地退给了玩家。”胡经理说。
机房开庭调查原告网络虚拟财产
由于本案涉及的一项重要证据——“游戏金币”是网络虚拟财产,因此在昨日的庭审中,锦江法院特意将法庭调查这一环节放至该院机房进行。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监督下,逐个对15个账号的游戏金币进行核对。然而,虽然该公司于6月4日、5日两天将之前封锁的所有账号解封,且对账号内的金额原封未动,但在昨日现场核对时,谭红的15个ID中,一共只剩余了几百块的游戏金币。对此,被告代理人杨雄律师表示:“从6月4日账号解封,公司没有再对她的账号进行改动,钱变少了也是她的个人行为。”对此,谭红反驳:“解封并没有通知我,根本没来得及查当时账户上的游戏金币是否跟封锁前一样。”
争论焦点网络公司是否有权动玩家金币?
在法庭辩论中,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真实财产,能否通过现实货币转换其价值,双方各执一词。被告代理律师杨雄说,谭红在玩棋牌游戏时,曾多次用ID发过出售游戏币的广告。广告中,留下的QQ名与她经营的网吧名称一致,联系方式也是网吧的电话。对于100元人民币兑换200万游戏金币的“官方价格”,她的“汇率”则为100元人民币兑换400万游戏币。“由此可见,她实际在用15个ID进行游戏金币的买卖。”杨律师说,根据该网游相关《用户条款》,谭红一人注册多个账号及游戏数据都不正常,为维护网络游戏的公平性,查封其游戏数据是合理的。“运营商一面在卖游戏币,一面又随意封锁,《用户条款》也是他们单方面制定的。”谭红认为,作为强势一方的运营商,不能因为自己是规则的制定者和以黑客入侵为借口就任意改变玩家金币。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该网络公司同意在昨日下午6点之前,赠予谭红4亿游戏金币。谭红放弃了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法律解读“虚拟财产”归属尚未明确
本案中的游戏金币纠纷,涉及虚拟财产买卖,由此产生了虚拟财产交易的说法。但是,由于目前并无明确定义,之前许多网络账号、游戏币、网游装备乃至域名,都作为虚拟财产被网友进行互相交换和买卖。
新闻纵深网络声明如空文私下交易难控制
尽管今年2月25日鉴于虚拟财产所涉及的纠纷越来越多,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联合通知指出,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而一资深网游玩家“胖胖”则告诉记者,事实上许多运营商的官方声明形同一纸空文,实际效用并不明显,各种游戏币的交易在论坛、C2C平台等非官方渠道上照常交易。“玩家的私下交易行为难以控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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